联合会岗位职责
一、监事委员会主要职责。
1、对同学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定期公开帐目,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;
2、监事委员会主要成员可列席联合会有关会议,并对会议决议提出建议;
3、负责同学会重要事项、重大活动的检查、监督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;
4、对违纪、违法或违反同学会章程的会员单位、会员个人的行为进行监督、并提出处理建议。
二、投资委员会主要职责:
1、负责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、洽谈项目开发、为同学会成员单位寻求商机;做好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招商引资工作,搭建政府和企业、金融和企业、企业和企业间的合作平台。
2、做好会员企业间的信息收集和发布,以加强会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相互宣传,促成项目合作。
3、做好联合消费。
4、每季向同学会常务副会长会议报告当期工作进展情况。
三、学习委员会(私人董事会)主要职责:
1、根据会员不同的行业特点,邀请专家、学者讲授业务知识、定期举办形势报告会或专题讲座,提高广大会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素质。
2、收集、整理会员中的成功案例,表彰会员中的好人好事,树立先进典型;举办经验成果分享会、研讨会,促进会员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;
3、负责同学会与新闻单位的联系,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各项征文、新闻报道组织商会内部的各种宣传教育的文体活动。
4、组织会员去会员的企业考察、学习,为困难的会员企业进行企业会诊。
5、提出同学会年度宣传教育、活动的经费预算,报同学会常务副会长会议审定。
四、文体委员会主要职责:
1、负责联合会的晚会文艺活动;
2,、以会员的兴趣爱好组建兴趣爱好俱乐部,比如高尔夫、网球、羽毛球、登山、棋类等。
3、提出同学会年度文体活动的经费预算,报同学会常务副会长会议审定。
五、慈善委员会
1、与各级慈善机构建立联系,了解需要帮助的信息;
2、每年做一次大型的慈善晚会,慈善拍卖会;
3、做好突发性灾害的捐赠工作;
4、提出同学会年度慈善经费预算,报同学会常务副会长会议审定。
六、会员处
1、会员入会的各种事宜;
2、会员档案的管理;
3、维权和法务工作;
4、针对会员单位的实际情况,负责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威权和法律培训等相关服务,适时提供免费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,提高会员的法律意识,保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;
5、认真受理会员单位的申诉,充分发挥商会协调、处理经济纠纷的作用,最大限度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6、负责与云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工商、税务、金融、公安、司法等有关部门保持联系,建立正常的工作关系,为广大会员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,维护商会良好的外部形象。
七、秘书处
1、具体执行常务副会长会议与会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各项决议和决定;
2、与会员单位保持经常性的联系,协助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各种业务培训、考察、论坛、信息交流等活动,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,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;
3、代表同学会与政府部门、社会各界进行沟通,为会员提供政策、法律、资金及产、供、销等方面的信息服务。
4、与其它社团组织、民间组织和同学会建立联系,交流合作,定期开展活动,增进了解和友谊;
5、负责同学会年度工作计划的起草、组织实施、监督检查及总结;
6、协助会长、秘书长筹备各类会议,并负责具体的会务工作;
7、负责以同学会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、资料的起草、打印、审核、分发、归档;
8、加强同学会网站建设,定期编辑出版联合会期刊,促进信息交流;
9、负责客人的接待工作;
10、有计划、有步骤地走访会员单位、积极开展工作调研。
八、财务处
1、会计、出纳工作;
2、财务控制和把关;
九、法律维权处
联合会聘请专业律师做法律顾问,为所有会员维权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